自动按频率减负荷装置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应根据系统可能发生的不同的功率缺额断开相应的用电设备。
自动按频率减负荷装置应在少量的功率缺额时(即频率下降不大时)断开较少的负荷,而在功率缺额较大时(即频率下降较大时)断开较多的负荷。
为了满足这个要求,将被自动按频率减负荷装置断开的负荷分为几级,把不重要的设备列为第一级,较重要的列为第二级、第三级等。
在系统功率缺额较小时,只有第一级自动按频率减负荷装置动作,断开第一级负荷;在功率缺新较大时,除了第一级自动按频率减负荷装置动作断开第一级负荷外,第二级自动按频率减负荷装置也动作,断开第二级负荷;以此类推。
在最严重的功率缺额时,各级自动按频率减负荷装置都动作,把自动按频率减负荷装置所接的负荷全部跳开。
(2).后一级负荷只有在前一级负荷断开后还不能使频率恢复时才应断开,这一要求与对继电保护的选择性要求相似。
这里的选择性要求是靠频率继电器频率的整定来实现的。第一级自动按频率减负荷装置的动作频率最高,后一级的动作频率比前一级低。
(3).自动按频率减负荷装置的动作时限一般为0.5s,带时限的目的是防止装置误动。
(4).各级自动按频率减负荷装置所断开的负荷功率由电力调度部门统一 各厂根据总的负荷功率按用电设备的重要程度确定应断开的真体规定,设备。